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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审查起诉期限

发布时间

2015-02-16
style=\" margin-bottom:6px;\"> 审查起诉期限   1.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   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4.退回管辖的,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   5.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6.被不起诉人对依据刑诉法第142条第2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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