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瑞轩律师事务所

陈志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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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开律师,执业证号:14419201110860975,毕业于华南师范大学政法系,本科学历,2006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擅长房产建筑合同纠纷、工伤赔偿、等法律服务领域。曾担任广东某投资集团公司(香港上市公司)的总顾问,对公司法务、房地产、投融资、公司股权收购等非诉业务有丰富的经验。现为广东瑞轩律师事务所律师与东莞市律师协会房地产委员会委员。


过往业绩

陈志开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秉持“态度、细节决定成败”原则,办案认真细致,本着一切为客户着想的服务意识,严谨负责的服务态度,追求效率的务实精神,执业多年来,承办的各类案件达到非常高的胜诉率,在委托人和业界赢得相当的口碑。其中,他先后参与、代理有影响的案件有:

1.代理某小区近1000户业主诉某房地产开发商逾期交楼与逾期办证系列案,均胜诉,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2.2014年被“南方日报”“网易”等媒体广泛报道的“18岁大学生宿舍产子将其勒死抛垃圾车”的袁某某故意杀人一案,经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袁某某缓刑释放;

3. 2012年原告诉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支行诉被告黄某某、钱某某、东莞市某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代理开发商参与案件审理并胜诉,法院驳回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开发商的诉讼请求。

4. 2011年陈某、苟某某等21人诉东莞某某鞋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件,经仲裁、一审后调解结案;


执业理念

专心、专业、敬业!诚恳的态度获得客户尊敬!专业的服务赢得客户认可!高效的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


工作语言

普通话  粤语   雷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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