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盗林木被发现 伤人逃跑变抢劫
本应在家颐养天年的6旬老翁王某某,却因贪图便宜,多次偷盗林木的,结果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近日,经广西西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现年60岁的王某某系云南省广南县坝美镇人,因其家与广西西林县境内的大房林场相邻,自2012年9月起,王某某多次窜到大房林场内盗窃砍伐好的杉原木拿回家用。2012年9月25日,王某某再次到大房林场将价值977元的杉原木装上马驮欲拉走时,被林场管理员陆某发现并制止,王某某为脱身,从地上捡起一根木棍打向陆某的头部,将陆某打到在地致轻微伤后逃跑。
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集体财产,数额较大,在盗窃被发现后,又当场以暴力手段抗拒抓捕,致被害人轻微伤,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和抢劫罪,应数罪并罚。鉴于庭审中王某某能认罪,有悔罪表现,且被盗林木已追回,认为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