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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的追偿权规定

发布时间

2017-11-09
      保证人的追偿权规定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人民法院判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应当在判决书主文中明确保证人享有担保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权利。判决书中未予明确追偿权的,保证人只能按照承担责任的事实,另行提起诉讼。
  保证人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
  保证人自行履行保证责任时,其实际清偿额大于主债权范围的,保证人只能在主债权范围内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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