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登鼎律师事务所 郑倩律师
引言:2025年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因凸显回应实践新问题、平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利益及明确社保缴纳的强制性等亮点,备受社会关注。本文结合2025年最高院发布的相关劳动争议典型案例,以企业在日常经营中面临的劳动社会保障风险为视角,从案例本体、衍生常见问题、风险防控措施、正向应对及合规管理等全方位多维度,逐一解析企业应如何正向应对劳动社会保障方面的行政法律责任等风险。

(图片源自网络)
一、
最高人民法院2025年发布的与劳动保障相关的典型案例裁判观点
(一)转承包建设工程的个人招用的劳动者被认定工伤后,承包人负有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责任——某建筑公司与张某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图片源自网络)
【裁判观点】
审理法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工伤保险责任的承担并非必须以存在劳动关系作为前提条件。在建筑工程转包给个人的情况下,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人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典型案例二:
有关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约定无效,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时有权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朱某与某保安公司劳动争议案
【裁判观点】
审理法院认为,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除法律规定的事由外,不因双方约定而免除,双方有关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约定无效。
典型案例三
病亡职工的遗属有权以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补足抚恤金-刘某松家属与某出租车公司劳动争议案
(图片源自网络)
【裁判观点】审理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及当地相关规定,某出租车公司未依法为刘某松缴纳2017年5月至2018年5月期间的社会保险费,致使张某欣、张某颖、张某萍无法按照缴费年限满5年领取6个月的抚恤金,只能领取刘某松个人缴费的13766.64元,因此,某出租车公司应支付抚恤金差额部分。
上述典型案例涉及企业在劳动用工过程中与员工社会保障相关的法定责任与义务、依法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与参保缴费等内容,除此,企业还经常面临配合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开展相关检查工作、充分保障员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权益,以及在员工发生工伤时在法定期限内为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等与社会保障相关的法定义务。
一、
企业面临的常见劳动社会保障法律责任风险
(一)行政法律责任方面
企业常见与劳动社会保障相关的10种错误行为及所涉及的行政法律责任:
1.无理抗拒或阻挠劳动保障监察;
2.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隐匿、毁灭证据;
3.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
4.打击报复举报人、投诉人;
【法律责任】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三十条规定,企业存在上述1-3项违法行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企业实施上述1-4项违法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
【法律责任】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6.骗取(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社会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法律责任】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诈骗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粤高法发〔2014〕12号)规定,中山市属于一类地区,单位骗取社会保险待遇和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刑事起刑点为诈骗数额6000元以上。
7.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8.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逾期仍不改正;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9.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逾期不改正;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10.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二)民事法律责任方面
1.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及第四十七条规定)
2.赔偿损失: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欠费行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给劳动者造成损失,如无法享受相应社保待遇等,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例如,因未缴纳医疗保险导致劳动者无法报销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应承担该部分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三)信用及经营等其他责任风险
在社会信用体系日益完善的当下,企业社保缴纳情况与信用挂钩。未足额、不及时缴纳社保会影响企业信用评级,在政府招投标、银行贷款、商业合作等方面受限。例如,某地在政府项目招标中,将企业社保合规缴纳作为重要审核指标,存在社保欠费的企业被取消投标资格。
1.企业社保缴纳情况披露的信用等级在不同的评价体系中有所不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纳税缴费信用等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2号),自2025年7月1日起,纳税缴费信用级别设A、B、M、C、D五级。其中第十三条提及的“经常性指标中纳税缴费信息齐全”是指评价年度内税务管理系统中经营主体有税款和职工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记录。
(2)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 :根据《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6〕1号),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划分为A、B、C三级。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未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评为A级;企业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但不属于C级所列情形的,评为B级;企业存在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三次以上(含三次)、拒不履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行政处理决定或者行政处罚决定的、无理抗拒、阻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等的,评为C级。
2.披露企业社保缴纳情况信用等级的相关网站: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址为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该系统由市场监管总局主办,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该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其中包括社保缴纳人数等信息,公众可免费查询。

(2)
信用中国网站 :
网址为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和医疗保障局会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布社会保险领域相关失信用人单位信息。

(3)税务网站:企业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后可查询纳税信用等级,自2025年7月1日起,社保缴费情况纳入纳税信用考核,欠缴社保会影响纳税信用等级,进而在电子税务局相关页面有所体现。

一、
企业在劳动社会保障方面的合规指引
(一)
如何评估企业目前面临的劳动社会保障行政法律风险
评估劳动社会保障行政法律风险,可通过以下步骤和维度系统开展,以精准识别风险点和潜在影响:
第一步:明确评估范围与依据
1.范围:涵盖企业用工全流程,包括招聘、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保缴纳、工时管理、员工离职、特殊群体保护(如女职工、未成年工)等。
2.依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核心,结合地方实施细则、最新政策调整(如社保缴费基数、最低工资标准更新)。
3.评估信息参考来源
(1)国家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si.12333.gov.cn;全国统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 12333;
(2)广东省: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网址为https://hrss.gd.gov.cn/;
(3)中山市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站(https://hrss.zs.gov.cn/)。
第二步:梳理关键风险点
通过清单式排查,识别各环节可能存在的违规行为:
1.合同管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条款违法(如约定不缴社保)、未及时续签合同等。
2.薪酬福利:拖欠/克扣工资、未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等。
3.社保缴纳:未给员工参保、未足额缴纳社保费、虚报工资基数、违规挂靠社保等。
4.工时与休假:超时加班、未保障带薪休假权利、未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等。
5.用工形式:劳务派遣岗位不符合“三性”要求、混用“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对灵活用工人员权益保障不到位等。
第三步:分析评估风险发生概率与影响程度
1.发生概率:结合企业实际操作情况判断,例如“未缴社保”的风险概率,若企业仅为部分员工参保,则概率较高;若全员合规参保,则概率较低。
2.影响程度:从行政法律责任(罚款、滞纳金)、经济成本(补缴费用、赔偿)、声誉损失(行政处罚公示影响企业信用)等方面评估。例如,社保补缴可能产生高额滞纳金,未签合同可能需支付双倍工资,情节严重的还可能影响企业招投标、融资等。
第四步:开展内部自查与外部验证
1.内部自查:通过核查劳动合同台账、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费凭证、考勤记录等资料,比对法律规定,找出实际操作与合规要求的差距。
2.外部验证:咨询律师或人力资源专家,对自查结果进行复核;参考同类企业的行政处罚案例(如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判断自身是否存在类似风险点。
第五步:量化与分级风险
1.可采用“风险矩阵”模型,根据“发生概率”(高/中/低)和“影响程度”(严重/一般/轻微),将风险划分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
2.高风险:如长期拖欠工资、未给多数员工缴纳社保(概率高+影响严重)。
3.中风险:如个别员工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概率中+影响一般)。
4.低风险:如考勤记录偶尔不完整(概率低+影响轻微)。
通过以上步骤,企业可清晰掌握自身在劳动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风险分布,为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提供依据。
(二)
采取哪些措施可以有效帮助企业控制劳动社会保障行政等法律责任风险
结合企业实际用工情况,以“合规为核心、流程为抓手、监督为保障”,建议采取以下五项风险控制措施:
风控措施一、明确防控目标与合规基准
1.核心目标:确保企业在劳动合同管理、社保缴纳、工资支付、工时安排等方面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杜绝因违规导致的行政处罚(罚款、滞纳金)、员工索赔及信用损失。
2.合规基准:梳理最新法律条文及地方实施细则(如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最低工资标准、加班费计算方式等),将其转化为企业内部可执行的具体标准(如“每月15日前足额支付工资”“用工30日内完成社保登记”)。
风控措施二、针对关键风险点制定专项措施
(一)劳动合同管理:
1.明确“入职即签合同”流程,HR部门在员工入职当日启动合同签订程序,逾期未签的自动触发预警(如OA系统提醒、部门负责人督办)。
2.合同条款标准化,统一包含工作内容、工资标准、社保缴纳、合同期限等法定必备条款,
避免约定“自愿放弃社保”“不支付加班费”等无效条款。
3.社保缴纳合规:
(1)建立“工资-社保基数”联动机制,每月根据员工实际工资如实申报社保基数,杜绝“按最低基数缴纳”等违规操作;对新入职员工,在办理用工登记时同步完成社保开户。
(2)拒绝员工不合理要求,对提出“不缴社保、折现补偿”的员工,书面告知法律风险并坚决拒绝,留存沟通记录备查。
(二)工资与工时管理:
1.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和加班费规定,考勤系统自动计算加班时长并生成工资单(如工作日加班按1.5倍、休息日2倍、法定假日3倍核算),工资支付记录至少留存3年。
2.控制加班时长,每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特殊情况除外),
且需经员工书面确认,避免“强制加班”“未付加班费”等问题。
3.用工形式规范:
劳务派遣岗位严格限定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范围,且数量不超过总用工量的10%,与派遣单位签订正式协议并核查其资质(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风控措施三、完善内部流程与责任分工
1.流程制度化:将防控措施嵌入人力资源全流程,形成《招聘入职管理办法》《社保缴纳操作指引》《工资支付规范》等制度文件,经工会或职工代表讨论通过后公示执行。
2.责任到岗到人:明确HR部门为第一责任部门,负责日常合规执行;财务部门协助社保缴费、工资核算的监督;管理层对分管部门的合规情况承担领导责任,避免“责任真空”。
风控措施四、建立监督与纠错机制
1.定期自查:定期(如每季度)由HR部门牵头,核查劳动合同签订率、社保缴费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等,形成《合规自查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如个别员工社保漏缴)制定整改时间表。
2.外部验证:每年聘请律师或第三方机构进行合规审查/审计,重点排查潜在风险点(如灵活用工的关系界定、特殊岗位工时合规性),提供专业整改建议。
3.应急处理:针对突发风险(如员工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检查),制定《应急响应预案》,明确对接流程、证据留存要求(如提供考勤记录、合同文本),避免因应对不当加重责任。
风控措施五、强化培训与文化建设
1.分层培训:对管理层重点培训“违规法律后果”(如罚款金额、信用影响、个人法律责任);对HR人员开展实操培训(如社保申报流程、合同条款解读);对员工普及自身权益(如社保缴纳、加班费标准),减少因误解引发的纠纷。
2.合规文化:通过内部会议、案例分享(如同类企业被罚案例)强调“合规优先”,将劳动保障合规纳入企业绩效考核,对违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通过以上措施,企业基本上可形成“预防-执行-监督-改进”的闭环合规管理,系统性降低劳动社会保障行政等法律责任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