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8-05-14

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发〔2018〕10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省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