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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企业员工舞弊风险:千里之堤,毁于蚁穴。

发布时间

2019-12-18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2016)粤20民终206号案《民事判决书》中。

广东美的环境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的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中山市东凤镇)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任二期塑料来料检验组组长;同日,双方签订《廉洁协议(员工版)》,对廉洁合作管理的具体范围、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进行了明确约定。2015 年4月17日,美的公司就二期来料检验人员暗示供应商请吃饭解决不合格物料质量事件向美的公司工会委员会发出对投诉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的征询意见书,三天后,美的公司发出《关于对二期来料检验投诉的调查报告》,认定赵某未及时当场制止下属员工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及廉洁协议的行为,并以赵某严重失职且违反公司制度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后赵某一纸诉状将东家告到中山市劳动人事争议委员会要求支付违约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11300元等。

劳动仲裁委及一审法院:均认为赵某的行为不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律师点评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某塑料五金厂投诉函》及供应商司机有关索贿的证人证言等,证明了相关员工实施索贿行为的客观存在,为法院依法裁判提供了事实依据。

上市公司、政府部门、非盈利组织而言,私营公司是舞弊发生率最高的组织类型,其中“由于职业舞弊与滥用,雇员低于100人的小企业的组织,遭受了与其规模不成比例的,为数更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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