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坤凡律师事务所

律所

首页 >> 新闻中心>> 土地征收

国有土地所有权的范围

发布时间

2017-08-04
1)城市市区即建成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2)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被国家依法没收、征收、征购、征用为国有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收归国家所有。
  4)因国家组织移民、&考&试大$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5)农村中的国有土地还有:
  ①名胜古迹、自然保护区等特殊土地;
  ②国营农、林、渔场拨给国家机关、部队、学校和非农业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土地;
  ③国家拨给国家机关、部队、学校和非农业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土地;
  ④国家拨给农村集体和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