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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昌平查办一起生产假酱油假醋案件

发布时间

2016-12-06
1.75升的6桶,5升的4桶。在朱某干的期间,至少生产了10000件以上。同样,这个造假团伙也有一套不为人知的贩卖流程。先由几个人开车到香河将装好的假酱油、假醋运到回龙观库房,然后再换开金杯车将货物按照朱某联系的地点送到买家。最后结回的货款交给卢某。这些假酱油和假醋的生产均没有厂家授权,他们没有生产资质和条件,而是靠冒用金狮、龙门、海天等品牌来进行贩卖。经鉴定,这些假酱油、假醋中多种元素含量不符合相关标准。此外,从2011年6月开始,卢某还组织一些人在另外一地点(昌平区百善镇良各庄村)制造假酱油、假料酒。而王某、刘某、赵某等人在没有营业执照的情况下,仍低价购进卢某等人制造的假酱油、假醋,再分销给他人,赚取非法利益。日前,此案已由公安机关移送至昌平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文/吕山山 贺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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