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1

律所

首页 >> 新闻中心>> 刑事动态

彭州案判完再借鉴

发布时间

2017-07-12
掘金成风:河道里竟然挖出乌木   彭州乌木的影响让渠县涌兴镇永东村五组也热闹起来。昨日,家住涌兴镇的王先生打来热线,称前段时间彭州乌木“价值连城”,让以前就发现过乌木的永东村里的小河道成了掘金之地,11月下旬,五组的几位村民就找来几名工人,在当地宽约10米,枯水期1米左右深的河道里寻找乌木。   功夫不负有心人。很快,几位工人在河道里竟然挖到了一根乌木。最后将乌木彻底拖出来后,发现乌木有十五六米长,约80厘米粗。   “权属”争执:村民人人有份   正当挖出乌木的几位村民沾沾自喜,准备将乌木从河道运走时,周围的村民立即前来阻止,称乌木在永东村五组范围内,埋藏乌木的小河沟是本社的土地,为此,乌木的“权属”本社村民都应该有份。但挖木人对此却不予认同,双方为此僵持起来。   有村民见僵持不下,就打电话向林业局举报,称“有人非法盗运木材”,有的还向镇政府举报,希望政府出面阻止挖乌木的村民将“本该属于集体”的乌木运走。   镇政府:希望不要私挖滥采   昨日,这根引起争执的乌木还静静地躺在永东村五组的小河道里,随时有村民在看守着,生怕被挖乌木的人悄悄运走。   “实际上,经过渠县有关部门的鉴定,这根乌木系麻柳树经过两千多年演变而成,价值在四五万元左右,并非十分珍稀的树种所形成的乌木。”涌兴镇副镇长杨芝春告诉,27日晚上,镇政府得知当地村民为乌木“权属”问题发生争执后,立即赶到现场进行调查、调解。   杨芝春说,从乌木出土的地段来看,它不属于五组任何一位村民的承包地,属于五组范围内的公共河道。   镇政府给村民建议,一是等待“彭州乌木案”宣判结果,到时可以借鉴,如果属于国家的,这乌木应该归政府所有,对于挖乌木的村民,可适当支付相应酬劳;第二种情况是,因乌木不属于任何一位村民的承包地,村里可自行协商调解,如果有谁愿意购买这根乌木,购买的费用可适当对挖掘乌木的村民进行补偿。   杨芝春表示,镇政府其实不想过多介入这个乌木,希望村民们民主协商,好好解决。另外对于村民在河道开挖,政府已经对当地村民展开宣传教育,希望村民不要再在河道内私挖滥采,以确保河道的稳固。   华西都市报李罡见习周子铭摄影报道   前车之鉴   彭州乌木案   今年春节,彭州村民吴高亮在自家耕地发现乌木,并经专家评估价值一千余万元,就在他即将挖掘出土时,突然被镇政府责令停工,被告知乌木属国家所有。7月26日,吴高亮一纸诉状将通济镇政府告上法庭,调解失败后,11月27日下午,“彭州乌木案”在成都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双方围绕吴高亮是否发掘乌木、乌木是否在其承包地下、通济镇政府是否非法行政三方面进行了举证,尤其就乌木是在承包地下还是在河道中发现这一问题,双方争论不休。从7月到现在,吴高亮挖出的天价乌木,被成都市彭州通济镇政府挖走保管。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