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法 六旬老汉贩毒深陷囹圄
2013年1月26日,云南省河口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被告人是一名年近六旬的老汉。2012年9月10日12时许,被告人杨兴正(化名)在河口县桥头乡冬瓜岭村委会红石岩村中越边境处向一名越南籍妇女(另案处理)购买甲基苯丙胺欲带回马关县贩卖,在返回途中被河口县公安局民警查获。经称量,从杨兴正身上查获毒品甲基苯丙胺重55.2克。
被告人杨兴正以每颗人民币18元向越南人购买了612粒甲基苯丙胺,并打算以每颗人民币19元向他人出售,就为了仅仅一元的差价,被告人就贩卖了612粒甲基苯丙胺,净重55.2克。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贩卖毒品50克的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无期徒刑直至死刑。
本院以被告人杨兴正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判刑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听到判决结果,被告人杨兴正老泪纵横,悔不当初称:自己由于不懂法,不知道贩卖毒品历来是国家打击的重点,仅仅是为了每颗一元的差价,就犯下如此重的罪。本来被告人这个年纪应该是在家中含饴弄孙,颐养天年,就因为不懂法,他的后半辈子只能在狱中度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