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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例
张某犯妨害公务罪,戴律师代理争取缓刑
发布时间
2018-03-09
2015年7月份,张某在深圳市龙岗区某街道占道经营,该街道执法大队在收缴张某物品时,与张某发生冲突,双方相互有打斗,但是该大队工作人员在公安机关的笔录中一直否认与张某有打斗,都指认是张某个人暴力抗法。 戴律师代理本案后,认为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是否存在过错执法或暴力执法在先将很大程度影响本案的判决,经过庭审激辩,后龙岗区法院作出判刑: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张某及家属对此结果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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