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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协议约定净身出户有用吗?

发布时间

2025-09-16
很多夫妻或男女朋友因为担心对方婚后出G,在结婚前或者婚内会要求签订一份“忠诚协议”,约定一方承诺必须对另一方绝对忠诚及不得提出离婚,进而作出“如果一方出G或提起离婚,则净身出户”等条款,期待这一条款对配偶产生约束,引以警戒。但这种协议在法律上真的有用吗?

真相是,法律上并没有出G就“净身出户”的规定。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也只是一种倡导性道德义务,虽然违背忠实义务是违法行为,但法律不赋予强制执行力,任何人也无权限制他人提离婚的自由,绝大多数F院一般认为忠诚协议约定的“净身出户”条款无效。

已经签订忠诚协议的夫妻,也不必太担心,虽然不能依据忠诚协议直接要求出G方净身出户,但在离婚时,以配偶违反忠诚协议导致离婚为由,要求认定过错方作出损害赔偿,及在分割财产时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多分财产给无过错方,F院一般会支持。

如果忠诚协议不是约定一方净身出户,而是约定高额损害赔偿金,在深圳地区以及大部分地区,该条款不会直接被认定无效,F院一般会尊重双方约定赔偿的约定,但金额太大的,会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赔偿数额。

在发现对方出G的那一刻,签净身出户的忠诚协议,不如签婚内财产协议,婚内财产协议不附加任何条件,直接对财产归属做出约定,且在双方签字后立马生效,没有反悔的机会。但如何签订婚内协议保障自己的权益,如何让对方愿意签订,如何防范协议的法律漏洞及风险,都需要专业律师把关,详细讨论斟酌后再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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