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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真不该 致人死亡法不容

发布时间

2016-02-03
拖欠农民工工资实属不该,因讨要工资发生口角,致人死亡更是法理难容。因涉及农民工欠薪敏感问题,2月21日,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检察院依法从快从严以故意伤害罪将犯罪嫌疑人刘进批准逮捕。

  2012年,农民工高向林、胡玉虎给建筑工程包工头郭金龙打工。年关将近,郭金龙拖欠高向林8000元工资,拖欠胡玉虎11000元工资。2013年2月8日晚8点多,高向林给郭金龙打电话得知,郭金龙与好友刘进在某烧烤店就餐,高向林随即与胡玉虎等四人来到烧烤店。高向林称要讨回工资,好回家过年。郭金龙称手头没那么多钱,工资的事过完年再说。高向林和胡玉虎都不同意。刘进随手拿起啤酒罐砸向高向林。眼看两人要动手,其他几人把两人拽到了店外,喝了酒的刘进从裤兜里抄出匕首刺到高向林左胸部。之后,高向林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刘进被当场抓获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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