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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澧县法院:当日收案当日结 司法便民效果好

发布时间

2016-02-05
2月20日,湖南省澧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当日起诉的离婚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对法官高效的工作效率和耐心细致的工作方法都十分感动。

  上午9点,原告李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该案被分到甘溪法庭受理,接到案件的刘法官在与原告沟通时,原告对刘法官说:“刘法官,能不能早一点开庭审理?我在深圳打工,马上就要出去务工了,麻烦您了!”了解到这一特殊情况后,刘法官马上与被告取得了联系。

  下午1点10分,在刘法官的组织下,原、被告双方在调解室开始了庭前调解,被告向某刚开始情绪比较激动,对李某的起诉行为甚为反感。刘法官给双方都倒了一杯水,让向某坐下来慢慢说理,把思路理清。在了解到原被告双方矛盾比较尖锐,已无法调和的情况之后,刘法官劝说双方好聚好散,经过两个小时的耐心劝解,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该案圆满画上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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