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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12年 户籍婚姻状况一栏仍标注为“已婚”

发布时间

2017-11-30
  中安在线讯 据阜阳新闻网报道,2005年,颍泉区闻集镇杨店村村民肖彦军,经法院调解离婚。今年,在亲友的介绍下,肖彦军结识了女友芳芳(化名)。
  前段时间,二人到民政局领取结婚证时,发现肖彦军的户籍婚姻状况一栏仍标注为“已婚”,无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为此,肖彦军多次前往颍泉区闻集派出所,要求更改户籍信息。然而,由于当年离婚时使用的身份信息与目前的户籍信息明显不同,此事就此搁置下来。


  想再婚,却无法办理登记手续
  1993年,经媒人介绍,肖彦军与前妻举行了婚礼。婚后,二人未生育子女,领养了一个女儿,取名肖梅(化名)。
  2005年11月30日,肖彦军夫妻感情破裂,在颍泉区人民法院闻集法庭的调解下协议离婚。颍泉区人民法院为他出具了《民事调解书》(如图)。
  后来,肖彦军前妻将户籍迁走,肖彦军独自一人将女儿抚养成人,现在女儿已经出嫁。
  看到肖彦军孤身一身,今年亲友为他介绍了一门亲事。前段时间,肖彦军与女友芳芳到民政局领取结婚证,这才发现自己的户籍上婚姻状况一栏依然标注为“已婚”,无法办理婚姻登记手续。
  肖彦军拿出自己离婚时的《民事调解书》,民政局工作人员查看后,让他到辖区派出所变更户籍信息。但是,肖彦军去了几次派出所,请求都被户籍民警拒绝。
  “我们的离婚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并经过法院确认,和离婚证一样具备法律效力,为什么户籍信息无法变更呢?”肖彦军百思不得其解。


  信息错误,户籍信息无法予以变更
  针对肖彦军的疑问,记者咨询了闻集派出所相关负责人。
  据介绍,肖彦军出具的《民事调解书》中使用的姓名为“肖艳军”,而现在使用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姓名均为“肖彦军”,而且出生日期也不相同。女儿肖梅的姓名也与目前的户籍信息不同。
  仅凭这份《民事调解书》,肖彦军无法证明自己的身份。按照相关规定,公安机关无法给他变更户籍信息。
  根据肖彦军的实际情况,闻集派出所民警已经向他说明原因,并建议他到法院开具相关证明。


  《民事调解书》中使用的姓名,为何与肖彦军目前的户籍不同呢?
  记者就此咨询了颍泉区法院相关人员。据介绍,得知肖彦军的情况后,他们曾经查阅了档案。
  档案显示,2005年,法院调解肖彦军的离婚案件时,肖彦军的户籍使用的姓名的确是“肖艳军”,年龄也与目前的户籍信息不同。
  工作人员分析,离婚之后肖彦军的户籍信息可能进行过变更。因此,法院无法为他出具相关证明。
  颍泉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正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帮助肖彦军解决此事。


  (来源: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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