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法院:未成年闹离婚 起诉到法院求判决
近日,弥勒法院受理了一起啼笑皆非的案件,令承办法官都哭笑不得。乍看该案件,一个小女孩和他的父母,状告一个年轻男子,要求返还原告的车辆。此时,人们不禁要问,这是一个如何宠溺小孩的家庭,能给一个小女孩购买汽车,更何况这个小女孩未成年,根本不可能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深入了解才知道,这个小女孩已经是一个离过婚的“二婚女”了,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原来,16岁的原告认识了21岁的被告,花季少年少女情窦初开,青春的荷尔蒙挡都挡不住,交往三个月后就要闹着结婚,而双方的父母,不但不劝阻这门“婚事”,竟然还积极操办起来,媒人、彩礼、嫁妆陪嫁、热闹的婚礼一应俱全,案件当中的这辆车就是女方的陪嫁。一场婚礼仿佛一场闹剧,不知双方父母是否认为两个孩子经过了一场婚礼,就能一夜长大变成真正的“大人”。16岁的新娘、21岁的新郎,如同办家家酒一般开始了婚姻生活。人人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任你婚前爱得死去活来,也在婚后的柴米油盐酱醋茶中将激情消磨殆尽。成熟的大人都还如此,更何况两个稚嫩的娃儿。不说两人都未达到我国法律规定的男22周岁,女20周岁的法定婚龄,结婚时,女孩也才16岁而已,两人如何承担起婚姻家庭的重担。一个说对方不关心、不体贴,另一个说对方无理取闹,细小的琐事接踵而至,如何处理两人的关系?小女孩就是小女孩,“任性”的小女孩选择的对策是离家出走,要“离婚”、要“分手”。两个年轻人闹就算了,还闹到家长头上,一家要对方还陪嫁的车辆,一家要对方还彩礼,闹得不可开交。要求男方返还陪嫁的女方先人一步,起诉到法院,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男方也不甘示弱,紧跟起诉的脚步,两家人就这样把难题摆在了法官面前。
目前,案件还在审理过程中。但案件来看,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这是一条铁的纪律,不到年龄,不予登记。案例中的父母,绕过婚姻登记的关卡,办理一场婚礼就让小孩子结为夫妻,这是何等的愚昧。小女孩大好的青春年华,如花的年纪,不在学校开心成长,而在社会中成为一个别人口中的“离婚妇女”,如何不让人痛心疾首。婚姻不是儿戏,婚姻不是爱了就可以结,烦了就可以离的过场,他还包含着责任、义务、道德等内容。当他们还不懂得婚姻的意义、当他们还无力承担家庭的责任时,请给他们多一点时间,也不要事事顺从孩子,因为一段婚姻,关系的不仅仅只是两个人的幸福,更是两个家庭的幸福。
(来源:弥勒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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