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马成律师1

律所

首页 >> 新闻中心>> 新闻时评

我结婚了 “妈妈”您一定要来

发布时间

2018-07-31
  袁女士,沈阳一位女性企业管理者,写在她背后的故事,与众不同之处在于,她长期默默资助贫困学生,不愿露面、不愿留名,许多被资助的孩子想见她一面,她都说:“做慈善是从心出发,不图回报,只希望感恩的心,能培养更优秀的人。”


  被资助女大学生成才 只求见一见“陌生妈妈”


  袁女士,沈阳鑫康泰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沈阳市慈善总会理事。秀秀(化名),沈阳医学院研究生。


  将她们联系在一起的,是袁女士的一个想法——把企业经营收入的一部分,用来资助有困难家庭的学生。


  秀秀家境的变故让她成了求学都困难的孩子。“当时,妈妈只能用每个月500元的收入负担生活开销,举步维艰。”秀秀回忆,到了大学,包括学费等在内的求学开支,让家庭又雪上加霜。就在这时,来自袁女士一项匿名助学捐助,让秀秀的求学之路,再次看见了希望。袁女士表示:“多年前我就开始了解真实家庭贫困学生的情况,进行背后助学,作为一名医疗耗材企业的负责人,不仅要做好单位员工的当家人,政府领导下的民营创业者,也应做好社会有爱的参与者。”


  从2009年开始的5年大学时光里,袁女士每年会资助秀秀3600元学费,秀秀每次想和她见面,但都被她婉言谢绝,袁女士做了多年“蒙眼”救助学子的好心人。“我做慈善遵从一种内心的声音,做慈善是对自己心灵的净化,是主动性的,不是图名图利。”袁女士说。


  秀秀大学毕业后顺利进入了一所知名医院,有了收入的秀秀再次表达了回报袁女士帮助、感谢袁女士的心愿,再次得到的还是袁女士的谢绝。


  不久,秀秀与同样乐于参加慈善事业的另外一半结识,并打算结婚。这时,秀秀再次想到了帮助过她的无名阿姨。“我想让她亲眼见证我的幸福。”听到这个好消息,袁女士没有再给秀秀失望的回复,接听了秀秀的电话,秀秀在电话里感动地流下泪水:“阿姨,你一定要来见证我的幸福,您对我的关心,让我感受到了家庭的温暖,我想在我一生最重要的幸福时刻,能有您这样一位无私爱我的、从未见面的像‘妈妈’一样的阿姨来见证我的幸福时刻。”这时,秀秀和袁女士的心里,已经被爱的感动润湿了。婚礼当天,袁女士如约而至。现在,袁女士和秀秀已经成为了胜似母女、无话不谈的朋友,现在,她们开始带动身边人一起参与慈善。


  做公益不图名 她对沈城公益有倡议


  袁女士的企业现在效益良好,每年向政府纳税百余万元,多年来,匿名捐助的款项达20余万元。


  作为沈阳市慈善总会理事的她,7月6日刚刚参加完沈阳市慈善总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她向慈善组织负责人反映,自己行业里,有一批热衷慈善的人士,希望找到合适平台,把爱心真正奉献给需要帮助的人。袁女士说:“我接受采访不是为了名利,而是希望能让大家通过了解秀秀身上发生的事,相信慈善的力量,可以感染人、激励人,并且可以带动更多慈善人士一起,为沈阳慈善事业一起助力。”


  秀秀带着自信的笑容表示:“现在我的生活很幸福,我很感恩,在我的家庭发生变故后,家人、学校没有放弃我,身边老师、同学不断鼓励我,爱心人士一直在帮助我,让我感觉一直在无私的爱里成长,现在,我已长大成人,我也将把自己得到的这份爱回馈社会,努力工作,力所能及地帮助身边需要帮助的人,让他们也感受到社会的关心和温暖。”


  积极联合爱心人士  共建沈阳慈善城


  袁女士说,做慈善不是靠嘴说说,而是真的去做,应在实践的过程里,了解受助者的需要,实现“精准救助”。下一步,她想联系公益组织,在开学季等节点找到真正需要帮助的人,进行公益救助,并组织爱心友人一起携手,继续践行、落实慈善心愿。


  沈阳市慈善总会负责人表示:“鼓励爱心人士参与慈善,推荐有条件、有意愿从事慈善工作的单位及个人,选择像沈阳市慈善总会这类有合法募捐资质的正规慈善服务组织,开展慈善救助活动,捐赠可定向选择捐助的项目类型和受助对象,并可以定期与总会联系,了解项目进展和资金流向。”针对爱心人士实施捐助活动,这位负责人还指出:“投向正规慈善组织捐赠的慈善款项,受《慈善法》保护,并且捐赠行为可享受相关免税政策。


  如今,越来越多的沈阳慈善故事在我们身边发生着,公益,已逐渐成为个人或企业正能量的标签,社会公益需要人人合力,助推慈善成为一座城市发展过程里熠熠生辉的精神文明标志。


  (华商晨报)


【关键词】深圳专业涉外离婚律师,深圳涉外婚姻纠纷律师


  如果您有涉外婚姻家事问题想要咨询知名深圳涉外婚姻律师,或是了解专业婚姻家事团更多讯息

  敬请关注:深圳专业涉外离婚律师网:http://www.mctdteam.com/,深圳涉外婚姻纠纷律师网:http://www.mctdlaw.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A座3、4层

  座机:0755-26224037 联系电话:13715092265

  QQ:1769821833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