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智见成律师事务所

律所

首页 >> 新闻中心>> 罪名分析

非法经营罪罪名分析及案例

发布时间

2020-03-12
非法经营罪 1、定义: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 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 3、立案标准: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Ⅰ.非法经营食盐数量在二十吨以上的;Ⅱ.曾因非法经营食盐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食盐,数量在十吨以上的。 Ⅰ.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Ⅲ.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Ⅰ.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Ⅲ.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