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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某厅某处长受贿案

发布时间

2017-03-20
该受贿案是纪检交办案件,辩护难度较大。受贿案的证据,是以人证、书证为主导,在调取法院将近500页的卷宗后,通过反复印证,发现如下几点问题:一、对主要证人的询问笔录前后不一致,出现了小范围的矛盾,但通过对细节的分析,该矛盾始终无法排除;二、有两份对被告人的讯问笔录中,出现了讯问人员的交叉:一份是13:40--2:30,另一份是2:00--300,其中都有同一讯问人的签名。也就是说,同一个询问人在同一时间分身于两次讯问,这绝不符合客观事实;三、公诉机关有隐匿证据的嫌疑,在笔录中提到有在某检察院的讯问事实,但翻遍正本卷宗,该次讯问始终无法得见。刑法规定,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证明标准是:犯罪事实清楚,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经法定程序取得且确实充分,所有事实及证据形成的证据链必须指向同一事实且不得有其他可能性结果。综上,律师定以“非法证据排除”为切入点,依法排除不利于被告人的非法证据,最终以“疑罪从无”规则为主要辩护点进行辩护,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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