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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委原常委、南京市委原书记杨卫泽受贿案开庭:涉案共计折合人民币1643.4643万元,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发布时间

2018-03-21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5年至2014年,被告人杨卫泽利用担任中共江苏省委常委、无锡市委书记、南京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赵晋实际控制的多家房地产公司、江苏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在房地产开发、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妻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643.4643万元。依法应以受贿罪追究杨卫泽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杨卫泽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杨卫泽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60余人旁听了庭审。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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