妯娌甘蔗地起纠纷 法官耐心调解化隔阂
近日,崇左市江州区法院太平法庭审理了一起发生于妯娌之间的矛盾纠纷案件。妯娌两人因互相在甘蔗地扔石头而起争执,最后升级至互相厮打,导致双方都受不同程度轻伤。案件在主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妯娌两人之间冰释前嫌,重归于好。
经审理查明:原告韦某与被告凌某系同一村村民。2012年4月6日11时许,原、被告在本屯自家甘蔗地内因互扔石块到对方甘蔗地内发生口角,继而相互殴打。在相互殴打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均不同程度受伤。原告受伤后,于2012年4月6日到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后原告遵医嘱转院治疗。合计花费医疗费8482.43元。被告亦于2012年4月7日到人民医院检查治疗,共计支付医疗费725.2元。
案件发生后,崇左市公安局太平派出所出警调查处理了此案,对被告凌某做出了处以罚款人民币200元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多次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太平派出所就医疗费赔偿等问题进行调解,但均调解无果。原告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1157元。
太平法庭主办法官审查后认为,该案件虽然标的较小,但是不能一判了之,重点在于消除妯娌之间的矛盾和隔阂,让两家人重归于好,和睦相处。因此,主办法官多次下村了解双方矛盾的根源,找准双方的切合点,从双方的亲情入手,详细释法明理,经过开庭之后,又利用亲友做双方当事人工作。通过多方努力,最终两人达成协议:被告凌某自愿赔偿原告韦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