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东台法院集中宣判多起赡养纠纷案件
近日,江苏省东台法院对多起赡养纠纷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宣判结束后,案件当事人均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另行上诉,其中更有一起信访案件得到了顺利解决,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据悉,原告黄某年近八旬,生有一子一女,一直独自居住,靠门口的一亩三分田为生。2011年3月份,原告居住的小屋,不慎毁于火灾,暂居长子被告景某家中。起初,母子相处融洽,后矛盾丛生,景某要求黄某搬出,黄某无奈欲搬入其女家中,亦遭拒绝。经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多次沟通无果的情况下,黄某将两位子女告上了法院,要求两被告履行赡养义务,提供居住、照料生活起居,承担医药费用。
庭审中,两被告均不相让,互相指责,谁也不愿意承担原告的赡养义务,其中被告景某更认为法院偏袒原告,多次上访信访,认为法院办事不公。鉴于本案虽然事实清楚,但双方当事人矛盾激烈,无法组织调解,且涉及信访,其审理结果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东台法院决定将该案会同其余多起赡养纠纷进行集中宣判。
承办人王跃华对本次集中宣判进行了精心安排,所有案件当事人均按时到庭,在旁听了其余多起赡养纠纷案件的判决结果后,景某等两被告对本案判决要求其二人承担对黄某的赡养义务未提出异议,经承办人耐心劝解,最终,两被告表示将自觉履行判决结果,不再信访上访。
东台法院一直将集中宣判作为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增进司法沟通的重要手段,出台了相关文件保障集中宣判规范、有序进行。在实施集中宣判以来,案件上诉率显着降低,服判息诉率等各项质效指标则相应提高,真正实现了民事审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