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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有哪些

发布时间

2013-07-26
刘女士来电咨询:
  我丈夫在酒店被人故意伤害成重伤,现凶手已被抓获,检察院正在审查起诉。我丈夫因人身伤害花费各种费用2万多元。请问,在法院审判阶段中,我们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有哪些?
  答:你丈夫作为被害人提起赔偿范围只限于物质损失,不包含因犯罪行为所遭受的精神损失。所谓物质损失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比如医疗费、后期继续治疗费、残疾者用具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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