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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要诚实守信

发布时间

2014-03-13
原告胡某,男,1945年4月23日出生,龙头山镇营盘村人,被告钱某,男,1967年7月15日出生,龙头山镇沙坝村人,被告钱某是修建房子的小老板,2011年1月份原告请被告帮他修建房子,被告钱某来到原告胡某家双方谈好工价后,被告钱某要求原告胡某预付壹仟元定金,定金付了双方决定2011年1月28日开工修建,可是同年2月份被告还是不来,原告找到被告他推三阻四说没时间,经过村委会调解,被告又决定同年3月份来修建,到3月份还是没来,原告多次找被告都说不来,后来被告跟原告讲叫他另请他人修建算了,10个月过去了原告另请他人修建房子,2012年下半年才把房子修建好。原告胡某找被告钱某退还壹仟元定金,被告就不愿意退还了。因此,原告胡某申请到法院,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钱某退还他1000元定金。

  法官调解:法官多次来到沙坝村和营盘村向村委会了解情况,到被告钱某的本社了解情况,后来找到原、被告,向他们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最终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钱某自愿一次性退还原告胡某定金1000元,并当庭给付。

  法官点评:做人要诚实守信,答应别人的事一定要做到,做不到就不要随便许一些诺言。诚信是道路,随着开拓者的脚步延伸;诚信是智慧,随着博学者的求索积累;诚信是成功,随着奋进者的拼搏临近;诚信是财富的种子,只要你诚心种下,就能找到打开金库的钥匙。本案被告是一小老板,如果不讲信誉,以后怎么当大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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