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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助新法温情调解 反目老乡握手言和

发布时间

2014-03-13
好心替老乡给付赔偿款,却无力追还,无奈诉至法庭。1月24日,白河法院借助新民事诉讼法成功调解了一起小额诉讼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反目老乡握手言和。

  2011年2月,被告张强之子张二随同村老乡陈力在河南信阳某砖厂打工。因张二无故刮花当地一名司机的车门,与该司机发生争执,并相互撕扯,在撕扯过程中致司机右手中指骨折,当地公安部门以张二涉嫌故意伤害罪将其刑事拘留,陈力考虑张二系同村老乡,便代其与受伤的司机达成赔偿协议,并支付了赔偿款。同时交纳了保证金,张二遂被保释出看守所。2012年1月,陈力回乡后,找到张强及其子张二,要求偿还代付的医疗费及保证金。因无钱偿还,张强便为陈力出具了还款欠条。陈力数次索要该笔欠款无果,无奈诉至法院。

  接到该案后,办案法官严格核实了该笔欠款的真实性,并劝解双方当事人走调解之路。同时,告知双方本案属于新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小额诉讼,一旦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均无上诉权。2013年1月24日,熟知农村风俗的办案法官在庭审过程中大打情感牌,多角度做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导之以行,让双方本着互谅互让,从长远邻里关系相处的原则考虑,最终促使双方自愿达成由张强分期偿还3500元欠款的和解协议。(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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