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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传销强制扣留朋友 因非法拘禁罪获刑

发布时间

2017-06-15
为拉朋友加入传销强制扣留朋友3天被抓张某出生于1992年,小学毕业后就没再上学。2011年,张某从山西来到北京打工,不久便加入一个传销组织。2012年7月,张某给老家的朋友小齐打电话,称自己在北京已经找到工作,收入可观,并让小齐来北京工作。小齐听后立即来到北京,并按照张某提供的地址来到房山区某村的一出租房内。没想到,张某并没有给小齐介绍工作,而是伙同陈某等人对其进行传销授课,想发展其加入传销组织。小齐发现被骗想要离开,张某等人立即用进行言语威胁,并将其手机拿走,阻止小齐离开。3天后,小齐被公安机关解救,张某及其他人员被抓获归案。法院认定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依法给予处罚法庭上,张某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称来到北京找工作,没想到刚到就加入了传销组织,并深陷其中,竟然走上犯罪的道路。法院认为,张某非法剥夺公民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可酌予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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