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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未遂与既遂的判定标准

发布时间

2014-07-17
    (以下是由北京市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的知名深圳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


  【案情简介】
  某日,余某来到深圳市华强北某电子市场一苹果手机柜台前要求销售员将“土豪金”iPhone5s手机拿出柜台来体验,余某趁销售员招呼其他客人正在忙碌之际,顺手将手机放入口袋后便悄悄往店外走去,不料被销售员及时发现,立即通知了保安。余某慌乱逃跑,逃跑途中将手机丢向保安。本案中,余某的盗窃行为属于盗窃罪未遂还是既遂呢?


  【法律点评】
  盗窃罪的既遂标准是犯罪人的盗窃行为已使被害人丧失对财物的控制。本案中,余某的行为显然已使苹果店的销售员失去了对土豪金iPhone5s的控制,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既遂。一个具体犯罪行为的停止形态只有一个,且不可逆转,既已既遂,余某的行为就不会再成立未遂。实践中,认定盗窃罪是既遂还是未遂,需要综合考虑被盗财物的性质、形状、体积大小,以及被害人对财物的占有状态等多方面因素。深圳马成律师团对盗窃罪的既遂有以下分析总结:
  1、入室、入户盗窃,小件物品以行为人放入口袋、包裹、拿在手里即为既遂,公共场所盗窃小件物品,判断既遂标准相同;
  2、盗窃大宗物品,以行为人拿出户外、室外、偷出库地(出院、出墙)为既遂,或者以放至交通工具上为既遂;
  3、在铁路货运过程中盗窃,通常以将特定物品拿出特定车厢为既遂;
  4、扒窃行为法律规定较为严格,以行为人拿在手里为既遂;
  5、商店内盗窃以将物品拿离柜台为既遂;
  6、在超市等开架售货的地方盗窃商品,以拿离收银台为既遂。


  【相关法条】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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