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某贩卖毒品案,马成律师介入成功取保并释放
(以下是由北京市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的知名深圳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
【案情简介】
2014年3月22日,温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刑事拘留,其家属委托马成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路某、李某及温某三人系同事及老乡,平时来往较多。2014年2月22日,路某、李某电话联系温某,说有一批货要送,让温某和他们一起帮忙送货,具体送什么货未告知,温某碍于老乡情面只得一同前往。三人打车行至到宝安一酒店楼下,电话联系一中年男子过来看货,看完后,路某和李某拿着货进入酒店,将温某一人留在出租车内。十几分钟后,警察将温某抓获,同时,路某和李某在酒店被抓获。
【办案经过】
马成律师经会见被告人了解到:本案中,路某及李某贩卖的“货物”是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经鉴定重量高达626.6克,纯度达79.9%。看货的中年男子是一位便衣警察,警察利用“特情侦查手段破获贩毒案件”,俗称 “钓鱼执法”。本案中,毒品数量特别巨大,根据法律规定,贩卖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马成律师经仔细研究案情和案件资料认为,本案中毒品非温某所有,虽然三人关系较好,但其自始至终不知路某及李某帮人送货是贩卖毒品,也未与“买货人”有任何联系,更未从这次活动中获得任何利益。因此,温某在本次活动中无犯罪故意,不构成犯罪,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马成律师多次奔走,与承办该案的公安机关交流上述法律意见,并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
【处理结果】
2014年4月22日,深圳公安局宝安分局向温某送达《取保候审决定书》,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同日,宝安看守所向温某送达《释放证明书》,温某重获新生。
如果您有法律方面的问题想要咨询深圳刑事案件律师,或是了解深圳无罪辩护律师更多讯息~
敬请关注:深圳知名刑事律师网 http://www.szmacheng.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1001号公交大厦10、17楼(市中级人民法院西门对面)
座机:0755-61366275 联系电话:13824316788,13715092265
QQ:2243832604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