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创委社基处原处长李振光受贿案一审获判
近日,我院提起公诉的李振光(正处级)受贿案,一审获判。
被告人李振光在担任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社会发展与基础研究处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对相关科技资助项目予以关照、支持,非法收受相关科技资助项目单位人员贿赂款共计人民币366万元。近日,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李振光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0万元,赃款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来源: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关键词】深圳刑事律师,深圳缓刑辩护律师,深圳刑辩大律师
如果您有刑事法律问题想要咨询知名深圳刑事律师,或是了解专业刑事辩护团更多讯息~
敬请关注:马成律师团刑事辩护团官网(专注刑事):http://www.lawmacheng.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A座3、4层
联系电话:13824316788,13715092265
QQ:2243832604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