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院指定,近日,
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深圳市宝安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原副大队长王沂(副处级)提起公诉。
起诉书认定:2011年7月至2016年11月,被告人王沂在担任深圳市宝安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价值人民币35.42万元的轿车一辆及现金人民币700万元。
(来源: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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