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520结婚,婚前买房加名能分50%吗?
要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二出台后,还有女生以为要求男方婚前买房加名,就相当于买了婚姻保险,将来离婚能分50%房产。时移势易,这个观念现今已经out不凑效啦。作为在深圳地区耕耘了十多年的婚姻家事律师,见过太多婚前糖衣炮弹耍心机的boy了,在新政策面前,今天我们必须给姐妹们要把婚前买房加名的坑,给大家扒清楚:
1、协议加名或已经加名也能金蝉脱壳——结婚时间短房子归男方,补偿多或少还得看贡献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二打破旧规,加名已经不保险啦,离婚房子还归男方,法院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最终补偿款多还是少。
2、一招空城计,把女生耍得一愣一愣的——贷款房加名行不通
有女生客户咨询“男朋友很爱我,为了让我有安全感,说问了银行,婚后可以在房产证上加我名”,我们反问一句“这套房产有贷款吗?”,答案不出所料“有贷款”。
律师说实话:有贷款在,房产证上很难加名。如果不是银行忽悠,就是男朋友忽悠辣。姐妹们眼睛要擦亮。宁肯他说这是婚前我个人买的,婚后还贷可以算共同,至少足够坦诚。也不要这样空口承诺,毕竟大饼难消化。
3、偷梁换柱赡养费还贷——共同还贷秒变男方父母还贷,“与你无关”送给你
男方每月转2万给父母养老,回头父母帮还房贷,这样一操作,还贷也跟你无关了。真是好心机。
4、以逸待劳,男买房女装修——装修消耗贬值,离婚分房不分装修
看似男方付出多,实则房子没你份,装修用几年,最后啥也不剩,这波血亏姐妹们要谨慎呀。
5、假道伐虢,以贷还贷——足篮打水一场空,债务要共担
男方婚后以贷还贷,即便房产还贷是共同的,但对应的的债务也要一起背。荣辱与共的生活你要不要。
婚姻律师tips:
1、婚前协议签一签,情话左耳进右耳出,看人做什么,不要看人说什么;
2、民法典看一看,不藏害人心,需有防人意;
3、小鸟依人虽然好,大女主精神经济两独立,遇到问题时,手里有钱,安全感够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