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夺孩子抚养权的两大致命法律误区!
子女抚养权分配是导致离婚双方产生争议的常见问题之一,我们发现很多姐妹在争取孩子抚养权问题上,存在很大误区,今天我们来扒一扒:
误区一:孩子跟谁感情好,抚养权就判给谁
子女的年龄及性别,与父母的亲密程度,父母经济条件、学历及品行等都是法院认定子女抚养权归属时考虑的因素,并非简单地从孩子与哪一方关系亲密去判断。
(1)子女的年龄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这是基于婴幼儿的健康成长方面考虑,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或处于母乳喂养阶段,或脱离哺乳期不久,或处于需要精心呵护的阶段,无论是哪一阶段,都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及精力。母亲与孩子的心灵感应及女性特有的细腻心思,通常认为其对于照顾这一年龄段的孩子,能更加全面周到,因此,子女年龄较小的情况下,尤其是婴幼儿阶段,母亲争取抚养权有较为明显的优势。
(2)子女的性别
子女的性别也是认定子女抚养权归属时须考量的因素。司法实践中,孩子的抚养权判归父母中同性别的一方,通常被认为这一处理原则对于孩子在各个成长阶段的心理和生理发展均更为有利。
(3)父母的品格
俗话说“三岁定八十”,父母自身的品格会在子女成长过程中产生潜移默化的作用,直接影响子女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法官会着重考虑子女跟随哪一方共同生活会更有利于其身心健康成长,因此品格证据对于取得抚养权会产生重要的影响。
(4)父母的抚养条件
抚养条件不仅是指一方的经济收入是否充裕,还需要考虑以下因素:提供给子女的生活环境是否稳定,是否会导致子女生活环境的变化或生活水平的大幅降低;客观上是否能有时间和精力照顾和陪伴子女;是否一方有其他家庭成员(通常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亲属)可以协助照顾子女等。
误区二:主张子女抚养权,却不举证
“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这一抚养权归属的认定原则较为主观,很多人认为对于抚养权的主张无法举证。实际上并非如此。具体可收集下列证据:
父母一方与孩子的亲密合照、视频等可作为证明该方与孩子关系亲疏的有力证据;孩子的病历本、医疗缴费单可作为父母一方照顾孩子用心程度的凭证;有父母一方签字的作业本、学校通知回执、家长会参加记录、学费缴费单甚至是与老师的沟通记录,都可作为父母关切孩子学习的依据;父母的工资收入、学历凭证等可证明其是否具备抚养孩子的经济及学识优势。
对父母而言,离婚是一段婚姻的结束,但对孩子而言,却是不完整人生的开始,妥善处理孩子抚养问题才能将离婚对孩子的影响降到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