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子女抚养费如何支付
【法律咨询】
程先生问:婚姻律师,您好!我和妻子准备离婚,我同意女儿的抚养权归女方,她要求我每月支付8000元的抚养费,但我每个月工资才两万,我想问下,抚养费我该如何支付呢?
【广东风泽律师团回复】
按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在现实生活中涉及到给子女抚养费及给多少抚养费、在什么时候应给抚养费等情况是常见的问题,现解答如下:
1、在什么情况下,可能会被要求支付付子女抚养费?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2)虽未离婚,但夫妻因感情不和已分居,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3)未结婚,有非婚生子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4)其他情况。如成年但仍在上高中的子女的父母,应给付子女抚养费。
2、抚养费金额如何计算?
对这个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有规定,分两种情况: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按这个规定,对于您的情况,抚养费应在4000元-6000元之间确定,具体法院会考虑孩子生活地的消费及教育水平情况综合确定。
另一种情况,“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用什么方式要求给付抚养费?
可以采取诉讼或协商的方式要求义务人履行抚养义务。
4、抚养费要给到什么时候?
协商的情况下,可以约定给付到子女十八岁或是可以独立生活为止。诉讼的情况下,一般判决给付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为止。子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5、在什么时候给付抚养费?
按有关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就是说可以按月或按年给,当然要是自愿的情况下,按标准一次性给齐,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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