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黎先生与明小姐与2005年8月在深圳登记结婚,婚后夫妻间因婆媳关系、孩子教育、生活琐事等问题争吵不已,长此以往,身心俱疲的二人因爱生恨,明小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为了在离婚诉讼中能够多分财产,黎先生与其表哥商量,提交了一张虚假借条,载明黎先生在婚姻存续期间曾向其表哥叶先生借款人民币10万元用于投资,并由其表哥叶先生作证,主张该10万元为夫妻共同债务,要求明小姐在离婚时承担一半债务,即人民币5万元。
【律师评析】
广东风泽律师团积累了多年婚姻家事案件的实践经验,对实践中经常出现的制造虚假夫妻共同债务评析如下:
一、制造虚假夫妻共同债务的最终目的
随着经济的发展,融资渠道日益拓宽,聚集财富的手段更加隐蔽,夫妻一方亦有大量制造外债的时机,剖析夫妻一方制造虚假共同债务的成因,首先需要认清夫妻共同债务本质。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而夫妻共同债务以“共同偿还”为基本原则,其法律依据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经分析,该条款其本意在于优先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实现并明确夫妻离婚后的还债义务,并且,夫妻共同偿还也有利于维护交易安全。然而,在离婚诉讼实践中,该条款却常常沦为“居心叵测之人”非法敛财之工具。在利益驱动下,诚信缺失的一方当事人,如黎先生,通过制造虚假债务,以达到不当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非法目的。具体表现在于一方当事人通过与亲友串通制造假证、伪证,例如:出具欠条或其他书面凭证,证人积极出庭作证等,制造虚假夫妻共同债务的事实,请求判令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或请求在己方承担债务的情况下分得更多的共同财产,以达到多占有财产的目的,甚至有的当事人以巨额夫妻共同债务来恐吓对方,迫使其放弃离婚的念头。
二、制造虚假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责任
制造虚假夫妻共同债务的夫妻一方及其亲友的行为属于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情节恶劣的,甚至触犯《刑法》,构成刑事犯罪。
1、对于制造虚假夫妻共同债务的夫妻一方当事人
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中,通过伪造借条,制造不存在的债务,意图妨碍法院审理案件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婚姻法》四十七条也明确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不分。显然,黎先生的行为完全符合伪造债务企图侵占明小姐的财产的法定情形。在离婚诉讼中,明小姐可以就借条的真实性提出抗辩,请求法庭不予采纳该证据,主张该夫妻共同债务不存在。如果明小姐在离婚后才发现有上述行为的,有权在离婚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夫妻一方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指使他人作伪证,造成法院作出错误裁判,妨害司法机关的正常司法活动,情节严重的,将涉嫌构成妨害作证罪。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行为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对于协助、串通制造虚假夫妻共同债务的亲友一方
目前,各地法院陆续要求出庭作证的证人签署证人保证书,以诚信为基础,保证证人证言的真实性。本案中,黎先生表哥叶先生在庭审中无视法律权威,妄自作虚假证言,其行为满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二项,即证人签署保证书后作虚假证言,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将依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而至于罚款的金额,将根据其实施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诉讼标的额等因素确定相应的罚款金额。如果叶先生帮助黎先生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将涉嫌构成帮助伪造证据罪,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律师支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欠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由此可知,一方面,夫妻一方需要承担债务存在的举证责任,另一方面,夫妻另一方也有权举证证明该债务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主张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夫妻间的财产约定,以此达到以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的目的。
【结语】
离婚诉讼中虚构债务的行为是对法律尊严的一种无视,而且严重妨碍司法公正,损害法律的严肃性,利用虚构债务侵害离婚诉讼另一方的合法权益更是对法律的一种无情践踏。
广东风泽律师团建议广大朋友:百年修得共枕眠,爱情不在亲情存。夫妻双方面临分手时,尽量多一些协商和体谅,用包容的心态平和解决离婚问题、公平分割财产。毕竟可能双方还有共同的孩子,孩子也不希望见到父母反目成仇,不要因为双方的嫌隙,给孩子的心灵造成难以磨灭的阴影,给自己未来的人生路留下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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