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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能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发布时间

2016-03-16
  
  近日,鲁甸县龙树法庭调解一起结婚二十年的夫妻。经过情理结合的方式,最终女方获得5000元的补偿。


  李坤与夏美均人介绍认识,婚后生育一男一女,两个人为了生活,就找亲朋好友借了几万元做起小生意。生意也做也红火,丈夫也因生意忙很少回家,妻子对丈夫也理解,可丈夫却以生意忙为借口在外参与赌博。妻子发现后多次劝诫丈夫,丈夫不但不悔改,反而性情大变,对妻子拳脚相加。双方经协商后自愿离婚,房产全部归女儿、儿子所有,剩余的财产就是男方持有一个大车驾照,妻子认为这也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求丈夫支付1万元。


  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关于共同财产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驾驶证在以上几点中参考那一项都有不尽人意。笔者认为:法律不是万能法,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维护自己权益的意识越来越高,提出的问题新颖,给法官在办案时增加的难度也大大提高。面对驾驶证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存在一定的争议,在司法实践中应根据具体的矛盾焦点进行合情合理合法的调解是很有必要的,民事纠纷的处理目的只有一个“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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