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范夫妻一方恶意转移共同财产及转移后的补救方法
俗话说“只有建立在理性基础上的婚姻才是幸福的婚姻”,这里的理性不仅包括精神情感方面的理性,更多的也是在告诉大家在夫妻共同财产上的独立、理性及忠诚信任必不可少,实践中我们马成律师团的婚姻团队常会被当事人问及“夫妻感情不好,对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事实上,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违背了基本的婚姻法原则即忠诚,转移财产方的行为确实很理性,但理性逾越了底线,就是婚姻的不幸。社会逐渐进步,男女家庭分工也越来越细,私下变卖、伪造债务、私赠隐瞒财产似乎已成了离婚案件中的家常便饭,作为掌握夫妻财产较少的一方如何保护自己利益不受损已成了不可不思考的问题。在此,团队首席婚姻律师就司法实践中的办案经验抛砖引玉,与大家分享防范夫妻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方法及转移后的补救方法。
一、如何防范
1、君子坦荡荡
双方财产情况公开透明,共同掌握夫妻所有财产:尽量夫妻双方共同掌握财产权利,房产证上注明二人为房产共有人;有资金投入股市的,关注资金对账单,掌握资金流量,保存好相关股东代码及资金账号;拥有企业股份的,关注财务报告、资产审计报告及分红情况,这样可及时发现对方套取现金而后转移、隐匿的情况。特别要防止对方以亲友名义购买房产、开户炒股理财,离婚后再过户到自己名下借此转移财产。
2、防患于未然
古语有云“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最好及早约定归属。《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财产约定一旦生效,财产分配也必须依约进行。现今社会大家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烈,很多当事人未雨绸缪,在适当的时机委托律师写婚内协议为婚姻保驾护航,懂得防范风险及超前的思维确实令人钦佩。
3、安内又须攘外
注意外债。《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做假账,签借条,证明经营失败而负债是最普遍的转移财产方式。要关注借款去向,注意银行记录、刷卡记录,最好有相关证人,以防伪造债务。
4、防微虑远,有案可稽
保存相关凭据。对大宗存款设联名账户。单独设立的,更要多留心账号、储种、存入地。同时,要注意收集产权证复印件,家具、电器、贵重首饰购买发票,股东出资、财务报表、开户行、账号等书面证明,以便后期在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时提供证据及线索。
5、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及时取证。将家电等财产拍照并请朋友在财产清单上签字。发现擅自处理冰箱、电视等大件夫妻共同财产,特别是对方以孝敬父母、赠与等名义将财产转移时,要及时制止。一旦发现转移要立即报警或请居委会介入。报警记录、笔录、居委会证言都会成为法庭上有力的证据。
6、冰释理顺,持之有故
宣传法律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同时,法院还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宣传法律规定会让对方知道转移隐匿财产后果,产生震慑作用。
7、亡羊补牢,未为晚也
发现对方转移共同财产后及时申请财产保全。为防止私卖房产、汽车、转移共同存款,可在提起离婚前或离婚诉讼时申请财产保全以防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还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二、转移后的补救方法
1、《婚姻法》第47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在离婚诉讼中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行为,一经认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2、如果一方在起诉离婚时就夫妻共同财产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也作出了财产保全的裁定,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查封、扣押或财产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而另一方仍然实施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行为,人民法院这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如果是在离婚以后另一方发现一方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为两年,从一方当事人发现对方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行为之次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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