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赵先生咨询:婚姻律师,你们好,我今年43周岁,2011年我和前妻离婚后认识现在的未婚妻,她也是离异二婚。今年我们打算结婚,但我担心结婚后我们感情不好可能会影响到我名下一些婚前资产的损失,她名下的财产我也不想有太多的牵连。我是一个对待感情和婚姻很认真的人,婚后赚的钱我愿意与妻子共同使用,但我还是希望我们在婚前财产上能泾渭分明一些,虽然我知道可以签署婚前协议约定财产归属,但情感上我比较传统一直无法接受这样的协议,也担心因为这样的协议损害我们之间的感情。我个人的财产主要包括:深圳两套房产,名下将近1000万的存款,某公司占有20%股份,一辆保时捷轿车,上述房子和车辆都没有贷款。我想请问下婚姻律师,我这样的情况,我应该怎么保障自己的财产安全。
【律师解答】
广东风泽律师团深圳婚姻律师回复如下:
丁是丁卯是卯,您这样认真对待感情、婚姻和财产的态度在我们律师的角度看来无可厚非,甚至是比较赞赏的,您能未雨绸缪提前预防隐患非常难得。以下是我们针对您现有的财产情况给您提供的分析与防范建议,请您据实情参考使用:
第一、关于您名下的两套房产及保时捷轿车。因上述财产的产权形成系在你们登记结婚之前,且不存在婚后还贷的情况,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归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两部分财产日后只要不涉及出售,产权很明晰是归您个人所有的。
第二、关于您占有的某公司20%股份,根据上述第一点的分析可知股权部分属于您个人的财产,但公司在你们结婚后会有经营分红收入,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股权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三、关于您名下的个人金融资产即存款部分,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可知婚前个人财产,在结婚后因为夫妻共同劳动、共同财产的投入,财产的性质可能会发生改变,结婚前的个人存款,在结婚后若进行投资或与共同财产混同,那么所产生的收益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您的情况最难区分也极可能同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即是这部分存款,根据日常办理案件及接受咨询的经验,在不签署婚前协议的情况下,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将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隔离分开。
1、结婚前去银行将此时的存款余额流水单打印出来,并加盖银行公章,以此证明您在结婚前已拥有个人存款1000万元。结婚后另行办理一个新的银行卡,用于存储婚后的各项现金收入。老银行卡账户可以简单理财收取利息,但最好不要在婚后有炒股或其他共同财产转入,以免与婚后财产发生混同。如果您婚后需要再买车买房,又不想归入夫妻共同财产,可直接从老账户内银行转款支付,这样用婚前个人存款购置的车辆房产就可以属于您的个人财产。
2、前述的方案有一个弊端在于您的老银行卡账户内的存款无法进行一些大型的经营理财投资,例如证券投资。那么就可能会造成资金的贬值,若您希望对上述存款进行理财并产生收益,同时收益又希望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可将款项转给父母,由父母作为投保人购买
年金险(年金险是指,在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方式,在约定的期限内,有规则的、定期的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属人寿保险类型),自己作为被保险人和生存金受益人享受保险收益,这样的保单购买发生在婚前,且保费来源于您的父母,又是有
人身关系的人寿保险,那么婚后每年从保险公司拿的年金自然应当属于您的个人财产,而非共同财产。这样做就能最大程度的达到婚前存款既有可观的增值收益,又能与您将来妻子的婚内夫妻共同财产隔离分开的目的。当然此种做法,最好也是婚前婚后设立两个银行账户,将资金分开会减少后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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