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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非内地居民结婚需要携带什么证件?

发布时间

2016-08-05
【法律咨询】

苏小姐问:婚姻律师,你们好。我马上要和男朋友在深圳结婚了。我是深圳人,但他是外国人,请问我们需要携带什么证件吗?


【律师解答】

广东风泽律师团深圳婚姻律师回复如下:

苏小姐,你好。与外国人结婚,您须携带如下材料:

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2、3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对方须携带如下材料:

1、本人有效的护照、国际旅行证件等证明身份、国籍的证件。

2、到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办理《外国人居留证》,或持有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其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证明有效期6个月,证明材料是外文的,还需提供经政府注册翻译机构的中文翻译件。

4、离婚后再婚的,须持有离婚证;曾丧偶的,须持有丧偶的死亡证明。同样,离婚证与死亡证明均须经过公证认证。

同时,深圳婚姻律师与非内地居民结婚所携带材料做以下总结:

1、与华侨结婚,对方须携带:

1)本人有效的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证明有效期6个月,证明材料是外文的,还需提供经政府注册翻译机构的中文翻译件。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3)离婚后再婚的,须持有离婚证;曾丧偶的,须持有丧偶的死亡证明。同样,离婚证与死亡证明均须经过公证认证。

2、与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结婚,对方须携带: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2)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

3)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或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声明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4)离婚后再婚的,须持有离婚证;曾丧偶的,须持有丧偶的死亡证明。同样,离婚证与死亡证明均须经过公证认证。

3、与台湾居民结婚,对方须携带: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2)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

3)经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声明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4)离婚后再婚的,须持有离婚证;曾丧偶的,须持有丧偶的死亡证明。同样,离婚证与死亡证明均须经过公证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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