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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决意离婚,另一方应如何准备有利证据?

发布时间

2016-09-14
  【案情简介】
  陈小姐咨询:婚姻律师,你们好,我跟我丈夫结婚十五年,有两个小孩。婚后我们在深圳经营工艺品制造公司,公司赚得的钱、婚后买的房产、股权都在我丈夫的名下。近期他经常夜不归宿,我一有疑虑,他就会以我不信任他为由殴打我,曾经一度把我打到住院。现在我想离婚,请问下,我应该收集哪些证据,才会对我更有利。


  【律师解答】
  广东风泽律师团律师回复如下:
  实践中,很多夫妻离婚,都是因为一方存在家庭暴力、婚外情或重婚,当然也有不少确系性格感情不和分居多年的情况。在离婚案件中,往往还会涉及财产分割及孩子抚养权问题。故对于夫妻感情破裂、财产分割及孩子抚养权相关的证据您都要注意收集,针对您的情况,具体可以收集下列方面的证据:
  一、婚外情证据的收集
  一方当事人与第三者的暧昧短信、第三者给一方当事人配偶的短信、网络聊天记录、一方承认婚外情的录音、忏悔书等都是证明婚外情有利的证据。在收集短信、网络聊天记录时,要注意在接受信息者未将短信删除的情况下,直接将此信息予以储存,并将手机封存。最好到公证处进行书面公证,经过公证的证据效力比较高,一般会被法官采纳。  
  二、家庭暴力证据的收集
  不能忍受家庭对其长期实施的家庭暴力,欲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立案前,应当先有意识地收集对方存在家庭暴力的证据。可收集一方施暴后留下的伤痕照片、病历、报警电话记录、报警回执、询问笔录、伤情鉴定报告、居委会的证言、证人证言等。若情况允许,在一方施暴时可录音录像取证,这样的证据会很直接反应家暴的场景,更有说服力。
  三、财产证据的收集与保全
  一方起诉后,另一方可能会闻风而动,伺机转移家庭共同财产。因此,在起诉前,先不要打草惊蛇,可以不露声色地将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进行收集和整理。比如,公司股东出资或权证的收集、相关财务报表的收集、存折的开户行账号、另一方股市的股东账号、房屋产权证的复印件、车辆行驶证、贵重金银首饰的保护、家庭共同财产的发票或录像等。后期诉讼时,若担心对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可以采用诉讼保全措施。
  四、银行、证券账号的保全
  起诉离婚之前一般要弄清另一方在银行、证券公司的用户名和账号。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对银行户的储蓄资金进出明细进行查询,法院一般会同意当事人的申请。如果当事人不知道存款所在的银行或账号,法院一般不会同意当事人的查询申请。因此,诉前掌握家庭财产的基本情况,是十分必要的。
  五、孩子抚养权的证据
  涉及诉讼后,需要提供孩子基本的身份资料如户口本、身份证、出生证等,此外要争取孩子抚养权的,需要提供多一些自己照顾孩子且与孩子对自己依赖程度高的证明,例如交费单、家长会通知、医疗交费单、家长陪同旅游的录音录像等证据,如果孩子年满10周岁,还可以征求他们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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