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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闹离婚女方答应给十万就打胎 随后闹上公堂

发布时间

2016-10-27

  一对小夫妻闹离婚,丈夫李某愿拿出10万元补偿给孕妻王某,结果没摆平此事,后提起离婚诉讼。今悉,硚口区法院一审判决不准许李某与王某离婚。主审此案的女法官还建议两人认真审视婚姻,并找到出路。

  现年30岁男子李某和29岁女子王某系同事。2011年5月,在公司组织的一场旅游中两人擦出爱的火花。2013年1月两人登记结婚。此后,王某怀孕,但这对小夫妻因性格不合常争吵,影响了感情。同年4月两人签订《离婚协议》,约定李某一次性支付10万元作为王某终止妊娠条件。后李某支付了7万元给王某,王某做了终止妊娠手术。因李某无力偿还剩余3万元的补偿费用,办理离婚事宜就此搁置。

  2014年2月王某再次怀孕,后生育一女。此后,夫妻俩因经济问题产生矛盾。今年4月,李某将王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王某当庭表示对李某仍有感情,不同意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婚姻是夫妻双方共同携手、承担家庭责任的承诺,双方对感情、对家庭都应本着负责的态度。李某、王某年纪尚轻,因琐事婚姻生活中出现摩擦实乃平常,需要双方冷静、理性的对待。现李某提出离婚,王某坚决不同意离婚并表示愿意和好,故从维护家庭稳定及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双方应以不离婚为宜。

  判决书称,希望双方能认真思考婚姻的意义,审慎考量离婚对自己及家庭未来生活的影响,拿出负责任的态度,找到婚姻的出路。遂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余皓)

  (来源: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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