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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与父母财产混同,离婚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

2016-11-22

  【法律咨询】
  吴女士咨询:我和我丈夫2009年结婚后一直与对方父母合伙一起做生意,财产也没有分开,多数都在男方父母名下,我现在想离婚分财产,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中国婚姻家庭金牌律师团回复如下:
  离婚诉讼属于身份特定的诉讼,解决的是相关联的原、被告之间的婚姻身份关系、家庭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的三大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的若干问题具体意见》第20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可先就离婚和已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确实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终止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终审后在恢复离婚诉讼。”离婚案件在出现分割财产、债务涉及其他人时,法院只能先判决或调解离婚,具有争议的财产或涉及到的第三人等问题要另案起诉,无法与婚姻关系一并处理.故您的情况,可先组织好相关财产证据,针对所有财产提起析产纠纷诉讼,法院分清楚家庭成员财产后,再就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部分提起离婚分割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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