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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婚前将别墅过户给女友,女友:只能把你当哥哥

发布时间

2017-04-13
  去年3月,赵先生把名下价值约400万的别墅,以商品房买卖的形式过户给了女朋友家,如今两人分手,没想到竟然遭遇“净身出户”。
  赵先生说,自己原本家境不错,2009年在北滨一路,首付100万购买了一套中海·滨江一号,价值约400万的别墅。2009年到2016年期间,赵先生陆续还按揭款100多万。
  去年3月,赵先生把名下价值约400万的别墅,以商品房买卖的形式过户给了女朋友家,如今两人分手,没想到竟然遭遇“净身出户”。
  赵先生说,自己原本家境不错,2009年在北滨一路,首付100万购买了一套中海·滨江一号,价值约400万的别墅。2009年到2016年期间,赵先生陆续还按揭款100多万。
  两人爱情一帆风顺,一路奔结婚而去。女孩父母提出,希望两个人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于是2016年3月,赵先生把名下的别墅以商品房买卖的形式过户给了女友小谢的弟弟。合同似乎就是个形式,250万的交易价最终到赵先生手里的只有20万。
  房产过户,两人更是柔情蜜意,去意大利拍婚纱照……可是好景不长,爱情的小船说翻就翻。“到了6月份的时候就开始给我说,我们两个只能做兄妹”。一个月感情拉扯,两人正式分手。而情场失意,商场又受到挫折,一时间赵先生一无所有,住在“已过户的”别墅里。前女友却突然换了锁芯,要将他扫地出门。
  赵先生很郁闷,投入了200万的房子怎么说没就没了。而赵先生的前女友小谢则认为,房产交易时,自己找冲贷公司冲贷了220万,还清了别墅的贷款完成了过户。对于记者的采访,小谢态度坚决:“你们那边也解决不了,直接通过律师起诉嘛。”
  针对赵先生的房产纠纷,张凤海律师认为,从民事案件的角度来说,赵先生的房屋购买合同从表面上来说是真实的,因此想要要回房产,那就需要推翻双方签订的购买合同,但这个过程比较复杂,也很困难。
  爱情诚可贵,房子价也高。房产过户不是小事,尤其是在没有结婚之前。如果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难道真说Too young,Too simple?
  (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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