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申茵律师

律所

首页 >> 新闻中心>> 热点新闻

白百何与陈羽凡出轨之损害赔偿及抚养权法律分析

发布时间

2017-04-13
  【新闻回放】

  2017年4月12日中午12时12分,中国第一狗仔卓伟在微博爆料消息,白百何在泰国秘会男模“张爱朋”。两人贴面喂食泳边嬉戏,尺度颇大,疑似出轨(有视频为证)。随后,卓伟还爆料称白百何与陈羽凡虽同住一小区却不住同一个单元,令网友十分震惊,甚至网上还曝出陈羽凡与年轻女子热吻(暂无照片、视频曝出)。若事实确实如此,这夫妻双双把轨玩的戏码段数远高于“马蓉出轨宋喆案”,估计要占据热门微博不少席位。关于白百合与陈羽凡已经离婚的传闻,更增加了此次出轨事件扑朔迷离的气氛,作为办理过不少离婚案件的律师一看到这个新闻,天生的敏感度让广东风泽律师团深圳婚姻家事律师迅速切换职业模式,免不了又要如此这般分析一番,权当法律八卦了。

  【律师分析】

  深圳婚姻家事律师提示,以下分析的前提是双方暂未离婚,且即将要离婚(若如马伊俐般且行且珍惜神奇复合,法律八卦分析也就无必要了):

  一、如果夫妻二人的出轨事实成立,那么他们两位构成《婚姻法》规定的过错行为吗?

  首先我们来拜读一下《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仔细理解该条规定,我们可以发现白某出轨男模、陈某热吻年轻女子的事件,就目前爆出来的新闻及视频可以看出卓伟也无确凿证据证明白某与张男模、陈某与案外女子同居生活在一起,也许只是偶尔一次的约炮,又或者仅是鸡鸭,连勉强适用第二款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也难,所以,在同居证据未披露的情况下,我们就不要做过多臆测了,否则就有了诽谤的嫌疑。

  据称白某与陈某虽同住一小区却不住同一个单元,也就是已分居!那么不排除双方各自可能与案外人同居,未来在有证据证实的情况下,当然构成《婚姻法》规定的过错行为。但就目前曝出的新闻及证据,显然还不能据此认定双方构成《婚姻法》上的过错行为。

  二、如果有证据证明双方均系婚姻关系破裂的过错方,如何比较双方的过错大小?如何裁判离婚损害赔偿款呢?

  对于这个问题大家可能会觉得打官司二人必彼此爆料有得一拼,但鄙人只能说非常遗憾,让大家失望了。因为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双方均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彼此根本无需比较谁错的多,错得早,错得更离谱了,法律直接采取“你半斤、我八两”的态度否定双方的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即都无需赔偿对方。

  三、关于“元宝”小朋友抚养权归属的问题本欲作详尽分析,但考虑本案细节还不明晰,过多的关注难免伤害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在此只简单说一句,元宝2008年1月出生,已年满9周岁,法律上再过一周岁法官就要考虑孩子本人的意见了,实践中即便孩子未满10周岁,若其有自己意愿的,事实上法官也会参考后综合各方面情况再做定论。若彼此真到了为争抚养权而诉讼的地步,为了孩子身心健康着想,深圳婚姻家事律师建议尽量和平解决,不要令孩子卷入成人之间的争斗,陷入痛苦抉择。


【关键词】深圳离婚律师深圳婚姻律师离婚协议书


 如果您有婚姻法律问题想要咨询知名深圳离婚律师,或是了解广东风泽律师团更多讯息

 敬请关注:广东风泽律师团婚姻网站http://www.sy-law.cn/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香港中旅大厦21-23楼

 联系电话:13823139735,13510726181

 QQ:3572083912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