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
李先生和王女士结婚多年,感情一直都挺好。近几年来,夫妻双方因琐事经常发生口角,感情出现了一些问题。一天,王女士发现李先生和异性开房过夜。王女士非常气愤,提出要与李先生离婚,李先生百般求王女士原谅,承诺一定不会再有此类事情出现。考虑到孩子还小,王女士最终原谅了李先生,但是要求与李先生签署一份《忠诚协议书》,李先生在协议书中承诺,绝不再出现出轨的情形。另外,还约定若李先生再出轨就净身出户,财产全部归王女士所有。
王女士向风泽律师团深圳婚姻家事律师咨询:《忠诚协议书》有没有法律效力呢?
【律师答复】
一、司法实践中认可夫妻忠诚协议的法律效力
关于夫妻忠诚协议的定义,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并没有相关的规定。风泽律师团深圳婚姻家事律师通过对公示的离婚纠纷案件生效判决进行大数据检索,查阅了60份案件事实中涉及夫妻签署了忠诚协议的生效判决,前述案件的判决书中,均认定忠诚协议合法有效。
二、认定忠诚协议合法有效的法律依据
风泽律师团深圳婚姻家事律师认为,认定忠诚协议合法有效主要是基于夫妻忠诚协议本质上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适用民法通则中关于民事法律行为制度的规定。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以下三个要件方产生法律效力: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只要签署协议的夫妻双方均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夫妻忠诚协议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且夫妻忠诚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也不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就应当认定忠诚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再者,认定忠诚协议有效符合婚姻法的立法精神,有利于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风泽律师团深圳婚姻家事律师提示:虽然夫妻忠诚协议合法有效,但是协议中关于一方违背忠诚协议应当“净身出户”的约定,最终是否能实际执行,则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双方是协议离婚,则应当在离婚协议中对违背忠诚义务一方作少分甚至不分财产的处理。但若双方最终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则夫妻忠诚协议中对财产分割的条款则未必能成为离婚诉讼中财产分割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