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2日,A股上市公司赢时胜在巨潮信息网披露的下面这则公告在资本市场引起热议。
公告中明确表述,此次股东权益发生变动的原因为离婚财产分割。简单阐述一下,股东鄢建兵原持有赢时胜60,172,300股股份,由于离婚财产分割,现将其持有的赢时胜27,836,150股股份转移登记至黄熠名下。
按6月22日赢时通股票的收盘价每股12.15元来计算,转移登记至黄熠名下的赢时胜股份市值近4亿。这一离婚析产导致的上市公司股东权益变动引起网上一片质疑,众多网友认为这是大股东通过离婚析产在规避5月刚刚出台的减持新规。
风泽律师团深圳离婚律师提示各位看官注意,虽然说通过本次离婚财产分割,鄢建兵、黄熠二人名下持有的赢时胜股份比例均未达到5%,看似二人均可不被减持新规所限制,但是根据公告中作出的承诺,鄢建兵、黄熠均将继续履行针对前述分割的股份原先所做出的锁定承诺。
对于5月26日证监会发布的减持新规及相应的交易所的实施细则,亦在承诺中明确列入了股份锁定承诺的依据。因此,风泽律师团深圳离婚律师认为,这次的股份权益变动并非如网友所猜测的通过离婚析产来规避减持规定。
无独有偶,在2016年也出现过非常类似的事件。2016年1月28日,创业板上市公司电科院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胡醇因与其妻子王萍离婚,将其持有的3200万股公司股票无偿划转给王萍。其中,被转让的3200万股约占电科院总股本的4.44%,而胡醇持股比例从13.33%直降为8.89%,导致胡醇直接由控股股东变为了公司的第三大股东。按电科院当日的股价来计算,王萍获得的电科院股票的市值达3.68亿元。
而在2016年1月,证监会的减持规定亦刚刚颁布,规定中对重要股东的减持要求三个月内不得超过1%。因此,在电科院的公告发出后,随即就有投资者认为,此举股权转让或有变相减持的嫌疑。在公告发出后的三个交易日,电科院的股票跌幅达22%。
事实上,近年来由于离婚财产分割导致的上市公司大股东股份权益变动的事件层出不穷。基于上市公司的信披要求,每次因离婚析产导致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变动都被曝光在大众面前,因为涉及巨额财产的分割,此类事件频上头条,引起热议。
2011年5月,蓝色光标发布公告,公司董事孙陶然与胡凌华达成离婚协议,根据离婚协议的约定对股份进行分割。其中,孙陶然获得604.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5.03%;胡凌华获得551万股,占股份总额4.59%。
按照当日蓝色光标收盘价30.29元计算,胡凌华通过本次离婚财产分割获得的股票市值达1.67亿元,刷新了当时最贵离婚的纪录。
2012年,三一重工高级副总裁袁金华与前妻王海燕离婚,王海燕获得了市值22亿元的三一重工股份。王海燕更是因为其持有的股份市值之高,一度登上了“新财富500富人榜”。
2015年5月,豪迈科技股东冯民堂与前妻刘霞离婚,冯民堂将其所持5379.75万股份划转给刘霞。刘霞获得的前述股票市值达14.13亿元。
2016年9月,昆仑万维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周亚辉与妻子李琼协议离婚。周亚辉将其直接持有的昆仑万维2.07亿股股份分割过户至李琼名下,周亚辉将其持有的盈瑞世纪的实缴资本94.64万元分割过户至李琼名下,盈瑞世纪间接持有昆仑万维2亿股股份,李琼通过盈瑞世纪的实缴资本分割间接获得昆仑万维的7054万股股份,自过户之日起上述股份归李琼所有。
合并计算,此次离婚,李琼从周亚辉手中拿走2.78亿股昆仑万维的股份,以昆仑万维当时26元左右的每股价格计算,这部分股权价值超70亿元。70亿元的“分手费”,更是创下了A股之最。
风泽律师团深圳婚姻家事律师观点:婚姻关系,虽说是个涉及个人隐私的问题,但是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高管的婚姻关系,甚至恋爱关系,影响到的却不仅仅是个人财富的变化,还会对企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进而会影响投资人利益乃至对整个资本市场产生影响。因此,无论是出于个人财富管理还是出于企业的发展稳定,企业家、公司高管等高净值人群均应当提前规划,根据资产的不同性质及资产所在的不同司法管辖区,选择通过家族信托、家族契约等方式对资产尤其是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的股份等大额资产进行合理安排,避免在出现危机时导致不可挽回的损失,有效规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