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向小三借钱“斗牛”,两人反目后,小三起诉两夫妻共同偿还债务,那么妻子到底要不要一起还钱呢?近日,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一审判决张某偿还罗某借款本金9万元及其利息,张某妻子方某不承担共同偿还责任。
原来,张某与其妻子方某于2014年3月登记结婚,此时,方某还是某高校的在校大学生。2015年1月,罗某与张某通过网络聊天认识。同年2月底,双方开始交往并发展成恋人关系且同居生活。同年3月至5月,张某累计向罗某借款共计9万元,出具借条并约定归还日期。由于后来罗某与张某相处不愉快,双方分手。借款到期后,罗某要求张某偿还借款未果,遂将张某、方某共同告上法庭。此前几个月,张某与方某闹离婚,方某起诉到法院要求与张某离婚,后经调解撤诉。庭审中,张某未到庭,其提交的书面答辩状中认可该款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方某对此不知情。方某提供与罗某的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张某向罗某借款9万元是用于玩斗牛纸牌游戏,对此,罗某事后知情。因此,方某认为,该债务应由张某个人偿还。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张某向罗某借款9万元并出具借条,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借款到期后,张某应偿还罗某借款本金9万元及其相应利息。虽然张某向罗某借款9万元发生于张某、方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但根据方某提供的与罗某的微信聊天记录可知,张某向罗某借款9万元是用于玩斗牛纸牌游戏,对此,其事后知情。张某也表示该款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方某对此不知情。由于张某向罗某所借的9万元非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因此,该款应认定为张某的个人债务,应由其个人偿还,方某不承担共同偿还责任。
(来源:安福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