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不仅摧残身体,更危害家庭幸福。近日,安源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对方吸毒屡教不改而起诉离婚的案件。
2009年,李某与何某相识相恋,并携手步入婚姻殿堂。婚后,两人感情稳定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是一个旁人羡慕三口之家。可是好景不长,丈夫何某因为生意原因与一些狐朋狗友交往,染上吸毒不良恶习,为此何某性情大变,脾气暴躁,购买毒品吸食,对李某经常恶言恶语。后来,由于实在无法忍受丈夫的恶习,李某遂带着女儿回娘家居住。分居半年后,考虑到女儿的身心健康发展,同时在何某再三保证戒毒的情况下,李某才重新带着女儿回家。但是,何某并没有履行承诺再次吸毒,两人之间的矛盾愈发严重。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李某与被告何某婚前感情基础较好,但何某婚后染上不良恶习,多次劝解仍未改正,两人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李某要求与何某离婚诉请,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
(来源:安源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