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才一个月,却发现女友已怀孕两个多月,男友一气之下提出分手,并拒付流产的相关费用,同时还要求女友归还曾花在她身上的钱。女友对此心生不满,竟找人一把火烧了男友舅舅的修理店。
小李和小陈都是在宁波北仑务工的小青年,去年11月,两人相识没多久便开始恋爱。同居一个月后,小陈意外发现自己怀孕了,小李非常贴心地照顾并陪女友小陈前往医院检查。
结果,小李却发现女友已经怀孕两个多月。得知这一检查结果,小李难以接受这个事实,便当即向小陈提出分手。
同时,小李也拒绝承担小陈的流产费用,并要求归还曾花在她身上的钱财。
小陈对此怀恨在心,意欲报复。今年3月,小陈和微信好友王某聊起此事,并以愿意免费发生性关系为条件,引诱王某帮忙报复。
双方一拍即合,将目标瞄准小李舅舅的电瓶车修理店,准备用汽油火烧店铺。
2017年4月的一天,王某打电话给正在网吧上网的陈某。为了避免被发现,两人反穿衣服并带着事先在加油站购买的5L汽油来到李某舅舅的修理店。
两人将汽油倒进店内,把点着火的卫生纸扔进店里,店内迅速起火,一把火烧毁了李某舅舅店内价值8420元的电动自行车以及其他财物。
日前,经北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陈某和王某被法院以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跑公安条口这么多年,写过很多因无知、法盲的违法案例。往往有一部分人,违法后才后悔说自己是一个法盲,声称自己是心生歹念,一时冲动导致后面的一系列违法行为。但事实上,无论是前面写到的鲁某因为矛盾纠纷杀了村主任也好,还是稿件中这位女友为了报复男友,一把火烧了男友舅舅的修理店也好,发生案件的根本还在于自己的内心世界。
苏格拉底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法盲不是心盲的借口,无知是最大的罪恶。”
所以法盲不是理直气壮去犯罪的理由,懂法守法才是正理。公民要增强法律意识,明晰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不能做,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同时,我们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拓宽宣传途径,使其真正融入法治中国建设的大潮之中。
(来源:中国宁波网-现代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