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人民法院审监庭承办法官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巧妙的运用办案技巧,在开庭前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最终原告撤诉,双方和好如初。
原告沈某与被告熊某结婚已有十几年了,结婚后夫妻感情一直不错,近年来不断为小事产生摩擦,今年2月,在一次争吵中沈某一气之下到法院诉求离婚,承办法官在送达传票时和沈某进行电话沟通,沈某说出了自己的怨言,细数熊某的种种“罪状”:对自己的关心越来越少,不顾家,经常恶言相向……考虑到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感情基础比较牢固,原告可能是因为一时之气诉求离婚的,于是在开庭前就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从多方面进行分析,如果离婚今后对于孩子的成长肯定也有影响,不管是从世俗还是现实生活来说都并不是明智之举,双方当事人也并不是有什么实质性的矛盾,所以还是要互谅互助,共同过好日子,被告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也以为原告可能是气话没想到动了真格,最后在法官的耐心劝说下,原告接受了被告的道歉,表示不离了。承办法官最后还劝解到:夫妻之间生活有磕磕绊绊很正常,但双方一定要学会相互包容和相互支持。3月,法官依法办理了撤诉裁定书。
(来源:六安新闻网)